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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riter's picture尤利西斯

法家概要

中国先秦时代的法家学说是一种哲学信仰,认为人类更倾向于做恶而非行善,因为他们完全受自我利益的驱使,需要严格的法律来控制他们的冲动,法家学说是由客居秦国的哲学家韩非提出的。

韩非被认为是儒家改革者(也是儒家五圣中的一位)荀子的学生,荀子背离了儒家的核心思想,即人性善的概念,声称人们肯定不善,如果他们性善,就不需要善的教导。

韩非借鉴了荀子作品的这一观察,以及战国时期秦国政治家商鞅的早期著作,发展了他的哲学,即由于人类本性上是恶的,控制和惩戒的法律是社会秩序的需要。尽管秦朝的法家学说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文化损失,但我们应该记住,这种哲学是在中国战乱不断的时期发展起来的,当时每个诸侯国都在为控制权而相互战争,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强加秩序显然被认为是最重要的。


法家学说的采用

两百多年来,中国人经历了不断地战争,这是他们的日常现实,用法家的方法来控制人们最坏的冲动,通过对做恶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的威胁来控制人们,似乎是处理混乱的最佳方式。商鞅的思想涉及日常情况,但也延伸到了战争中的行为方式,他的全面战争策略使秦国得以击败其他诸侯,控制中国。

法家学说成为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的官方哲学,当时中国的第一位皇帝秦始皇上台后,禁止其他哲学,认为这会产生腐蚀的影响。儒家首当其冲,因其坚持人类性善,并教导人们只需要温和地引导他们向善,就能表现得很好。

在秦朝,任何不支持法家哲学的书籍都会被焚毁,秦朝法家的极端行为使得统治阶层在人民中很不受欢迎。秦朝被推翻后,法家学说被抛弃,转而支持儒家,这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信仰与实践

法家认为,人类是性恶的,因为他们本性上是自私的。除非被迫,否则没有人愿意为他人做出牺牲。根据法家的思想理念,如果杀死另一个人符合自己的最大利益,这个人很可能会被杀死。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统治者必须建立一套法律体系,引导人们的自我利益自然倾向于国家的利益。

法家哲学家们不关心道德问题,因为他们认为道德在人们的决策过程中不起作用。在法家学说中,法律引导一个人的自然倾向,以改善所有人的生活。想杀邻居的人被法律阻止了,但会被允许通过参军来杀其他人。这样一来,这个人的私欲得到了满足,而国家也因为有了常备的士兵而受益。

法家学说通过制定法律来控制中国的民众。这些法律包括如何对待社会阶层,以及处理盗窃或谋杀的刑法。由于人们会根据自己的利益行事,而且总是以最坏的方式行事,因此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是严厉的,包括重罚、征兵或被判处多年的劳役,以建造纪念碑或防御设施。

其他论证人性善的哲学被认为是危险的谎言,会将人们引入歧途。孔子、孟子、墨子和老子等哲学家的信仰强调寻找内心的善并将其表达出来,被认为对声称相反的信仰体系存在威胁。学者约翰·M·科勒在撰写关于法家学说的文章时指出:


法家学说的基本预设是,人们自然倾向于做恶,因此需要法律和国家的权威为人们谋取利益。这个学派与儒家思想相对立,特别是在孟子之后,儒家思想强调人性中固有的善。


法家学说不仅反对儒家思想,而且不能容忍儒家思想。一旦法家学说被秦朝采纳,儒家思想就面临着毁灭的现实威胁。这同样适用于儒家改革者荀子的作品,也适用于其他儒家作品,尽管荀子被认为是韩非创立法家的思想来源。实际上,人类本性上是自私的,仅仅出于自我利益行事,这种说法只是荀子哲学的一个方面。他认为,人们可以通过法律,也可以通过自律、教育和遵守礼节,变得比现在更好。


秦朝的法家

韩非出于权宜和实用主义的考虑,忽视了荀子对儒家改革的更大愿景。当东周开始崩溃,其统治下的各诸侯国为争夺控制权而相互战争,诸侯寻求最便捷的制度来维持社会秩序。七个诸侯国秦、楚、燕、齐、韩、赵、魏都认为自己适合统治和取代东周。

这些诸侯不断战争,但没有一个能够取得优势,直到秦王嬴政采用了韩非的法家哲学和商鞅的战争概念,按照这两个思路执行国内政策和军事行动,取得了全面胜利。秦国在击溃一个又一个诸侯的过程中,忽略了古老的骑士精神。当最后一个诸侯国被征服后,嬴政宣布自己为中国的第一个皇帝始皇帝。

皇帝和他的首席顾问,丞相李斯研究法家学说在战争中对秦国的作用,将其作为和平时期的国家官方哲学。根据历史学家和学者约书亚· J· 马克的说法,秦始皇下令销毁任何不符合法家学说、他的家族血统、秦国或他本人的历史及哲学书籍",并将400多名儒生处死。

在秦始皇统治时期,那些违反法家的人,即使是轻微的违法行为,也会被判处苦役,修建长城,以及秦朝为运送军队和物资所需的直道。中国人憎恨秦朝的法家,但却无力对抗执行法律的秦朝士兵和官吏。


汉朝对法家学说的压制

法家学说在整个秦朝时期保持活力,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秦朝灭亡后,楚汉为争夺国家的控制权而展开战争,直到公元前202年,楚国的项羽在垓下之战中被汉王刘邦击败,汉朝建立。汉朝延续时间很长,从公元前202年到公元220年,开始了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文化进步,丝绸之路只是其中之一。

汉朝起初保留了一些法家学说作为其官方哲学,但这是比秦朝更温和的版本。汉武帝最终放弃了法家学说,转而支持儒家思想,并规定遵循韩非或商鞅的人担任公职是非法的。

儒家思想在汉朝又可以公开表达。对法家和法家哲学家的压制,减少了法家学说再次占上风的威胁,并允许对反对意见进行探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法家学说消失了,也不意味着不再对中国文化产生任何影响。在中国历史上,法家学说仍然是一种常用的哲学。直到现代,每当一个政府感到可能失去控制时,就会诉诸于某种程度的法家学说。

不过,法家学说在中国至高无上的日子已经过去了。科勒写道:"法家强调法律和惩罚的长期效果是通过使法律机构成为儒家道德的载体来加强儒家思想"。拒绝法家学说留下的真空由儒家思想填补,儒家思想为中国文化提供了一个更加舒适和包容的人性愿景,以及人们怎样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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