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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riter's picture尤利西斯

天命哲学



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勖哉夫子!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勖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弗迓克奔,以役西土,勖哉夫子!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

—《尚书·牧誓》


天命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政治哲学,在先秦和王朝时期被用来证明天子与帝王的统治。根据这一学说,“天”体现了宇宙的自然秩序和意志,赋予中国公正的统治者,即向 "天子 "赋予使命。如果一个统治者被推翻,表明该统治者是无能的,已经失去了上天赋予的使命。人们还普遍认为,诸如洪水和饥荒等自然灾害是上天对统治者不满的报应,因此,在重大灾害发生后,往往会发生反叛,因为人们将这些灾难视为天命被收回的标志。

天命并不要求合法的统治者必须是贵族出身,而是要看这个人的统治能力如何。汉、明等王朝都是由平民建立的,但他们被认为是成功的,因为他们获得了天命。这个概念在某些方面类似于欧洲的君权神授概念,但与欧洲的概念不同,它并没有赋予无条件的统治权,保留天命取决于统治者和他们的继承人的公正与能力表现。

天命概念的内在含义是对不公正统治者的反叛权,中国的哲学和思想家们经常援引天命,作为在一个几乎没有其他制约因素的体系中遏制统治者滥用权力的一种方式。中国的历史学家把成功的反叛解释为上天已经撤销了对统治者的授权。在整个中国历史上,贫穷和自然灾害时期往往被看做连上天都认为在位统治者不公,因此需要被更换的迹象。

天命的概念首先被用来支持周王的统治,并使他们推翻商朝的做法合法化。在整个中国历史上,它被用来成功推翻和建立新的王朝,包括非汉人的朝代,如清朝。

商朝统治时期充满了杰出的成就。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王朝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历经17代31位君主统治的漫长时期。商朝享有一段时间的和平与安宁,平民可以过上好的生活。由于人民的坚定支持,商王最初能够控制其大部分内部事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统治者对其他社会阶层施虐导致了社会动荡和不稳定。这个王朝的腐败为一个新的统治家族的崛起创造了必要条件。周武王领导了反商的叛乱。他们创造了 "天命 "来解释自己的统治权,认定持有 "天命 "的唯一方法是在上天眼中的良好统治。他们认为,商朝统治者已经道德败坏,而商朝领导人的失德行为使周王的家族有权接管政权。他们说,推翻商朝是根据上天赋予的使命。

周朝成为统治王朝后,他们大封诸侯。为了安抚一些平民,他们允许部分商朝的受益者继续按照周朝的规则和条例来管理他们的小王国。随着王国的不断扩张,通婚的情况越来越多,因为统治者认为这是一种形成强大联盟的方法,使他们能够吸收更多的诸侯国加入王朝。在发生战争的情况下,周朝拥有出色的军事和技术,主要是因为受到被吞并诸侯国的影响。他们在造船方面也很出色,再加上他们发现了天体导航,使他们成为优秀的航海家。周人在文学和哲学领域表现出色,许多政府职位是根据候选人的学识能力来填补的。周代有大量的文学作品留存下来,包括《诗经》、《尚书》、《礼记》、《周易》和《春秋》。这些作品大多是对王朝的进步和政治运动的论述。在哲学方面,孔子和他的追随者在塑造 "儒家五常 "所定义的政府心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批判性的思想家成为了政府的基础。他们的作品主要强调了统治阶级的重要性、尊重以及他们与下层社会的关系。由于王朝的规模越来越大,很明显,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会导致很多混乱和腐败,因为政府无法发挥其影响力或满足每个人的需求。为了解决这一政治障碍,王朝组建了一个权力下放的政府,将王朝分解成若干诸侯国。在这些诸侯国,由政府任命的行政人员必须保持对诸侯国君主的效忠。实际上,周朝成为诸侯的集合。因此,这标志着王朝的衰落,因为周王很难对王朝的诸侯国施加影响。

最后,当周朝的权势衰微时,它被秦国消灭了,秦国认为周朝已经变得软弱,他们的统治不再公正。这种过渡强调了天命的习惯性趋势,它为一个新力量的崛起提供了余地。秦朝最初利用周人所犯的错误,对行政管理进行了改革,并制定了一套法律制度,规定法律高于每个人,包括统治者。虽然在秦朝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对学者和普通公民的迫害导致了国家的不稳定。

秦始皇死后,由于秦朝的暴政,囚犯、农民和不满的士兵集体起义,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秦朝的灭亡。汉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历史进入一个伟大时期,国家政治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为选拔官员引入了察举制度。此外,汉朝通过丝绸之路和其他贸易手段实现了经济繁荣。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祀以时,然而旱干水溢,则变置社稷。

—孟子


中国的历史学家把成功的反叛解释为天命已定的证据。自周朝以来,对不公正的统治者的反叛权一直是政治哲学的一部分,而成功的反叛被中国的历史学家解释为天命已传到下代王朝的证据。反叛的权利没有被编入任何官方法律。相反,反叛总是被宣布为非法,并受到严厉的惩罚;但它仍然是一种基于中国道德体系的积极权利。通常情况下,在反叛成功并建立了新的王朝统治之后,它被用来作为推翻前朝行为的理由。由于胜者为王决定了谁获得了天命,谁失去了天命,一些中国学者认为这是一种胜者为王的正义,中国流行的说法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最能说明问题。正因为如此,人们认为必须谨慎对待中国历史上关于一个王朝的衰落和一个新王朝崛起的记载。中国传统的历史编纂方法所产生的记述倾向于使其记述符合理论,强调倾向于证明旧王朝失去天命而新王朝获得天命的方面,而不注重其他方面。

由于中国在中世纪的影响,天命的概念传到了其他东亚国家,作为神明政治合法性统治的理由。在韩国,朝鲜三国之一的高句丽王国采用了中国的天命概念,然而在高句丽,天命被改为基于神明的祖先。据说新罗王国也采用了天命, 但最早的记录来自朝鲜王朝,它使天命成为一种持久的国家意识形态。

越南也采用了这一意识形态,在越南被称为Thiên mệnh。天命赋予越南国王统治权,不是基于他的血统,而是基于他的治理能力。后来更集中的越南王朝采用儒家思想作为国家意识形态,这导致越南在东南亚建立了一个仿照中国在东亚的汉人中心主义制度的支流体系。

在日本,政府发现这个概念在意识形态上有问题,宁愿不要有条件的、可以撤销的神圣的政治合法性。703年制定的日本《大宝律令》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唐朝政府制度的改编,但特别省略了天命的内容。在后来的时代,这种需要被排除了,因为日本皇室声称自己是天照大神的后裔,而且没有断绝。然而,在保持这一角色的同时,日本天皇在奈良和平安时期被夺取国家行政控制权的强大藤原氏摄关家边缘化了。尽管日本的皇室血统在8世纪后仍未断绝,但实际的政治权力却通过历代武家和幕府将军来传递,其循环方式与中国的朝代相似。即使在1868年明治维新后,天皇被重新置于政治官僚机构的中心,但相对于明治藩阀,天皇本身的权力已非常小。自明治维新以来,实际的政治权力至少经历了四个系统:大正民主、军国主义、占领日本和战后民主。现代天皇是象征性政治人物,而不是执政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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